各有关部门:
为了表彰、奖励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中做出贡献的广大教职工,充分调动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办学层次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优秀科技成果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第六届优秀科技成果奖现开始受理申报,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的所有学科。
二、奖励等级:
本届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兼职科研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2.参评成果资格: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项目研究报告),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3.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论文汇编类的书籍不得以专著、编著成果申报;
(2)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不得申报;
(3)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评奖;
(4)已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5)研究咨询报告类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的成果;
(6)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
四、申报步骤
1.各位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1、附件2),《推荐书》有关数据必须填写完整;
2.将《推荐书》(含电子版)、成果实物及附件材料一并交至科研处。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及其电子版文档;成果实物及其他附件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推荐书》一式4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原件、论文成果(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研究咨询报告类摘要(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包括书评或论文转载、采纳因子证明等)一式3份;
3.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办法,所有上报的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覆盖个人信息;
4.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日期截止至2016年6月10日。
西安财经学院科研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