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3-02-27 点击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学位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2月27日-3月17日)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导师同意后,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参见《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五章之规定;

(三)具体时间和形式与预答辩专家确认后另行通知。预答辩申请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及学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二、学位论文检测(3月20日-3月31日)

(一)检测前准备工作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交至学院。

2.导师同意初稿通过后,学院进行形式审查,确认视为该生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后,提交研究生院进入学术不行为检测及论文送审。

3.学术不行为检测论文报送格式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报送时间为3月24日前

2)检测论文命名要求为:学号-作者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如“2020901001-张三-区域经济质量指数研究”),检测论文格式为PDF格式。

(二)学位论文检测

1.研究生论文审核后,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学位论文检测;

2.检测标准。具体参见《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六章之规定;

3.学位论文送检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回学院。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院及时通知导师,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依照《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位论文送审(4月3日-5月5日)

(一)预答辩通过、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送审实行双盲评审方式,具体要求参见《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七章之规定。

(二)送审学位论文即为学生提交检测合格后的论文版本。

(三)学位论文评审意见预计在论文送审后25个工作日内给出,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参照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四)本次论文送审至校外2位专家,评审结果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综合确定,初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修改后二次送审。初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截止4月5日,二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截止5月5日。

四、学位论文答辩(5月中旬-6月中旬)

研究生院收到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反馈评审结果,学院及时统计并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在正式答辩前,学院将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各答辩小组须将答辩信息提前3天进行公告。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结果于6月初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7月初)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进行表决,并将结果和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六、学位证书制作及发放(7月中旬)

研究生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研究生学位证书制作工作并进行发放。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学位授予工作涉及不同学制、不同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切实执行《西安财经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学位管理各项工作。

(二)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表格均可到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工作”中下载。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组织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联系人:老师 邢老师

联系电话:81556356

邮箱:xclj@x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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