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教学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进度的安排,2016年7月04日至7月08日为我校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教发[2014]1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校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7月04日(星期一)上午 10:20—12:00 2015级 大学英语(2) 7月05日(星期二)上午 10:20—12:00 2015级 高等数学(2) 7月06日(星期三)上午 10:20—12:00 2014级 大学英语(4) 2、为保证考试有序进行,长安校区各二级学院在下列时段安排考试:每天上午第一场的时间为8:20—10:00,第二场的时间为10:20—12:00;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10—15:50,第二场的时间为16:10—17:50;其它校区上午两场的时间同长安校区,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40—16:20,第二场的时间为16:40—18:20。 3、(1)凡16周前结束的课程,请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考核完毕;(2)选修课、体育课在18周内考核完毕;(3)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系(教研室)审核,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审批(考核方式不局限于闭卷笔试,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以及课程考核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采取课程论文、大作业、开卷、口试、上机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 4、所有课程的命题交题时间为第14周结束前(即2016年6月03日前)。使用试题库的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应由负责人在第14周结束前持试题使用班级情况表到考务与学籍管理科抽取试题。 5、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于第14周结束前(即2016年6月03日前)向考务与学籍管理科报送如下材料:(1)本单位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本单位的课程考试和统考课程考试的安排(含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包括书面形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形式;(3)诚信考场考生承诺书;(4)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准备组织情况。 6、实行全校统考的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将主考、试卷使用班级及组织流水阅卷的具体安排于第14周结束前(即2016年6月03日前)书面报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 7、考试试题、成绩登记表、评阅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由各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核查。考前应严把试题质量关,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对试题的题量、难易程度等加强审核。 8、网上录入成绩截止时间为放假前一天中午12:00前,成绩单等纸质材料下学期一周内报送。 二、组织管理及要求 1、考试期间成立学校、二级学院(教学部)两级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二级学院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①校级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管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校考试工作,现场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二级学院(教学部)考试的领导、协调工作,做好考前动员、考试的组织和检查工作,并对各二级学院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等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根据《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做好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特别注意如下环节: ①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完善的试题登记和保密责任制度。命题教师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试题的相关资料,尽量避免网络传输。试卷交接、印刷、保管等过程中必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若发现试题泄密,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教务处,将按《西安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②各二级学院应在任课教师录入考试成绩前,将选课名单及学籍变动学生名单及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更新,以便教师顺利录入学生成绩。 ③各二级学院考前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思想宣传工作,要求监考教师熟悉考试规则,明确自身责任,严肃考场纪律,人员选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同时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等多种形式,营造诚信、严肃的考试氛围。 ④积极倡导考风建设,继续推行诚信考场制度。各二级学院考前要对学生进行诚信和纪律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促进优良考风、学风的形成。 ⑤外国语学院及英语任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尤其是2015级学生)按要求准备收音机和使用的文具,介绍考试方式、考试程序以及答题卡的填涂要求并公布电台频率。 3、《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统考课主考应由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统计学院数学教学部系主任和副主任担任组长并带领各区主考进行巡视。 4、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由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和外国语学院人员一起用电台播放。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在考试前一周检查设备和各校区收听质量,将电台调频、播放听力的时间等注意事项通知学生。各区电台播放频率为:长安校区教学楼:86.1 86.7, 翠华西校区教学楼:84.7,翠华东校区教学楼:86.7,雁塔校区教学楼:85.0。 5、后勤集团应于考前根据考试安排调整各校区教学楼考试铃音,应保证考试期间教学楼卫生,正常供电与班车调配使用。考试期间中午从新校区返回各家属院的班车发车时间调整到12:20。 6、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教务处进行“考试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 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5月12日 |